在租车时,时常会发生一些我们不可预料的事故。通常遇到这种情况,我们应该怎样处理?就拿一个事例来说明,一位姓王的先生在非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,签的合同盖章是:汽车租赁服务部。车主买的保险使用性质是:家庭自用。可是王先生却出现了交通事故, 车基本上报废了,好在人没有受伤。但是出租公司却要王先生赔偿全新的车。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敲诈,正常情况下在租车时,车应该是买了全保险的,因为事故,产生的租车费按每天误工费应该是在合同中也有
说明的。
在正规公司中,我们是不需要与保险公司直接交涉的,一切都是应该由租赁公司来负责 ,因为所租的车辆是以公司名义,是属于正常的运营车辆的。而租车的人是只需要承担一定的保险差额就可。但是由于王先生是在非正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,所以不属于法律范围内的营运车辆。若非公司抬头的行驶证或该公司不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,则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所以这也告诫了我们要选择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,在遇事后不要惊慌,冷静处理。